“四证”该如何办理?
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即根据居住证开具的相关证明,是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本市居住的证明。
办理居住证明首先需要办理居住证, 办理时居住证需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证件照3张、合法居住场所证明、陕西省居住人员登记表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办理,首次办理不收取费用。
居住证办理完成后再去派出所根据居住证相关信息进行居住证明的办理。
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打印的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办理时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资料(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办理时不收取费用。
务工证明
务工证明由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开具,写明日期加盖印章方才生效。
流出证明
流出证明即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籍资料(户口本、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办理户籍流出证明。
2018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4月28日公布,西安市教育局从28日起开通“小升初”留言通道,西安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将定期筛选具有代表性的小升初入学问题,予以解答。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