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划分应邀请群众代表参与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划分学区和改革评价方式等重要环节时,要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积极宣传招生入学政策,通过组织招生工作说明会、招生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政策咨询工作,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
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内容。招生入学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
鼓励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纳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强统筹,提出统一要求,确定统一时间和统一程序。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不得跨市域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和鼓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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