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不得借培训机构选拔生源
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入手,明确民办中小学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任何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坚决制止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任何教辅。中小学和幼儿园学具购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高中学校乱收费取消“省级示范高中”等称号
对于发现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西安市教育局规定了惩戒措施。一经查实,先免去涉事学校校长职务,再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对不配合调查、拖延搪塞,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
高中学校违规收费,将报请省教育厅撤销“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幼儿园乱收费,取消“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涉事幼儿园三年内不得晋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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