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乡村学校骨干教师比例
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意见称,将逐步扩大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比例,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省、市、县级骨干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基层薄弱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培养以及骨干教师遴选等要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
力争到2020年,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月平均生活补助水平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按每年12个月计发,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县(市、区)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重点学校招生名额
严格限制跨设区市招生
意见称,将继续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孩子上重点大学机会。
公办小学全部生源由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公办初中通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确定生源,采取多校划片方式将重点小学、初中分散到每个片区,可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重点学校招生名额。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核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程序,严格限制跨设区市招生。坚持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与辖区居民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手续。保证随迁子女与其他学生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帮助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记者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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