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称,省政府将每年支持建设100所义务教育中小学,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
近日,省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称,将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意见要求,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城镇居住区户数在4000户及以上配套建设1所小学(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初中相对集中的规定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落实3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至少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口的县区由市级统筹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每个县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省政府继续实施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每年支持建设100所义务教育中小学。
要加强重点小城镇、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区学校建设,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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