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年龄一般在50岁以内
1000人以上学校公安警员驻校
学校要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学校保安员推行“保安公司派驻,教育部门管理”的专职安保队伍管理模式,年龄一般在50岁以内,身体健康,反应敏捷,持证上岗。
学校专职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学生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寄宿制学校(住宿学生在200人以内)至少再增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学校应按照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并加强保安室警械的规范化建设,保安室内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长警棍3根和对讲机等。各学校要与街办派出所、社区、家长协同合作,建立学校安全保卫联防队,在上、下学时段进行治安巡逻,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
对于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公安机关选派1名经验丰富的警员驻守学校警务室,同时要增强校园周边警力,在学生上、下学时段进行校园周边治安巡逻。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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