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园天数不足月工作日数一半 退费金额应和家长协商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
因幼儿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入园的,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不超过缴费额的50%退还,具体由幼儿园与家长协商确定;超过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费。
违反规定的民办幼儿园 家长可致电12358投诉
办法规定,各区县物价、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对不履行收费标准抄送手续的幼儿园,将列入价格失信惩戒名单,并由教育主管部门、物价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的幼儿园,应按照《西安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进行查处;对不执行抄送价格,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设收费项目,违规举办各种培训班、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等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如果民办幼儿园违反上述规定,家长均可致电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反映,由各区县价格部门进行查处。
记者 杜鹃 毛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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