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过高的可启动成本调查
办法规定,民办幼儿园制定调整收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价格部门可启动成本调查: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在本行政管辖区域内过高的;调整收费标准幅度过大、增长过快的、家长对调整收费标准意见大、且联名向价格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成本调查的;对调整收费标准社会反应强烈、被媒体曝光的;其他需要进行成本调查的情况。
启动成本调查时,幼儿园应提供现行收费标准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调整的依据和理由;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等资料。
各区县价格部门开展保教费成本调查,应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险支出、公务费、业务费、降温取暖费、资产折旧费、租赁费、修缮费、幼儿保育教育和生活必需品费用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幼儿园对新生涨价 老生不能一起涨
为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办法还做出一系列规定。
办法明确要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
办法要求,民办幼儿园在制定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时,应于当年6月底前,按照要求填报《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抄送表》,同时需提供成本变化情况及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抄送所在区县价格、教育部门。民办幼儿园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应于每年9月新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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