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一加班,到底是发3倍工资,还是发4倍工资?1月24日,本版以《正月初一加班,薪酬该怎么算?》对此给予了详细解读,被广泛转发。很多人并不知道,正月初一至初三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平时4倍的工资。
本月,在春节加班的劳动者将陆续领取加班报酬。为此,记者专访广东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该负责人确认,正月初一加班,的确应该付4倍工资,企业不支付加班工资或遭重罚。
正月初一加班拿4倍工资
我们的节假日分为两类,一类是休息日,一年为104天;一类是法定休假日,共11天,包括元旦、春节等节日放假。
《劳动法》规定,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对这“300%”,不同人认识不同。即使在人社系统内部,也有歧义。《正月初一加班,薪酬该怎么算?》发表后,有人社系统法规处负责人就表示,这“300%”包含了基本工资,也就是说加班报酬是200%。
广东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工资按如下办法计算:
——实行月、周工资制的,根据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365-104)÷12]折算出日工资标准,用日工资标准乘以300%计算当天应发的加班工资。
例如,王女士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480元,所在单位实行5天工作制,折算日工资为3480元÷21.75天=160元/天。2014年1月31日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其加班,其当天的加班工资为160元/天×300%=480元。1月她应该拿到的工资是3480+480=3960元。
——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应先支付劳动者当天应得工资,再用日工资标准乘以300%计算加班工资。
例如,李先生劳动合同规定日工资标准为200元,2014年1月31日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其加班,其当天的应得工资为200元/天×(1+300%)=800元,即法定休假日应得工资200元加上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600元。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应先支付劳动者当天完成劳动定额应得工资,再计算加班工资。举例:张女士所在单位实行计件工资,某产品计件单价为15元/件。2014年1月31日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张小姐加班,张女士完成劳动定额10件。张女士当天的应得工资为15元/件×10件×(1+300%)=600元,即法定休假日应得工资150元加上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450元。
也就是说,对以上三种薪酬形式,以前每日发多少工资,若正月初一加班,当天最终领到的工资一定是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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