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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推行“大学区管理制”壮大教育资源

2013-08-06 16:19  蓝田教育网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目标要求,切实化解“择校热”、“奥数热”等诸多教育热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结构,发展壮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围绕西安教育“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总体工作定位,西安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是西安市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城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强西安基础教育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区管理制”将于明年春季在全市逐步推行。西安市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和不同区域、学校的实际,坚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再全面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

“大学区管理制”实施分为四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3月),充分调研,制定全市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指导性实施意见。试点区县制定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具体实施方案、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二)试点阶段(2012年3月—2013年3月),2012年春季,将首先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试点,探索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践经验;(三)推进阶段(2013年3月—2015年3月),在总结试点探索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春季,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开;(四)完善阶段(2015年3月—2015年12月)。逐步完善“大学区”管理运行机制,总结推进“大学区管理制”工作经验,表彰激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促进管理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扩大管理效益。

“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要求西安市各区县、学校认真研究政策和区情,科学规划,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和要求,对推行“大学区管理制”办学的规模、布局、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投入状况、教育教学特色等进行深入调研,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细则方案。

“大学区管理制”的本质内涵在于发展壮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主要内容包括逐步在“大学区”内实施“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共享设施、统一安排教师、统一课程资源、统一教学活动、统一组织备课、统一教师培训、统一质量监测、统一评价激励”。

“大学区管理制”可通过紧凑型、松散型或混合型等多种形式,实施捆绑式发展,坚持优质带动,促进共同发展。“大学区”设立要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大学区”将实施学区长负责制。学区长对学区实施统一管理,在学区内的人事编制、资金使用和资源调配等方面赋予一定管理权限。成员学校校长法人地位、行政职级和工资待遇不变,接受学区长学校的管理指导,具体负责成员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大学区管理制”要求优质学校为龙头的学区长学校通过输出品牌、管理、资源以及在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育科研、成果交流等多种方式与途径,带动成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快速提高。

“大学区管理制”实行“捆绑式”考核评估制度。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制定“大学区”管理专项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对学区运行状况的定期监测和督导评估,并以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的评价和监督,确保学区长学校和学区成员学校的“软实力”和社会认可度不断增强和提高。

为确保“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西安市将建立“大学区”管理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区内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活动和教师奖励,也可用于对大学区的运行管理经费的补助,并对学区、办学绩效显著的团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设立学区长专项奖励项目。各区县也将安排一定资金,确保“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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