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退(转)园的
应退还一定预收费用
《通知》提出,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发现违规收费
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物价局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对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及时注销公布,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及时变更。在开学前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督促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要定期进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检查,不定期进行巡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举办各种培训班、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等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公开曝光,予以重罚。
市民如发现民办幼儿园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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