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时间在网络上进行分批远程录取新生。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类别、科类分别划定。
待遇和就业
1、按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和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凡陕西省西安市九区四县以外的学生户籍在入校报到时采取自愿迁移。凡陕西省西安市九区四县以内的学生户籍,在入校报到时,按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一律不予迁移。
2、学生到校就读的第三学年都有资格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
3、我院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已纳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危重病种、住院医疗报销。
4、我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特、一、二、三等优秀新生奖励。
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6、在我院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学生学习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8、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校指导还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上岗证书、资格证书及各种等级证书,为学生毕业后继续升学和就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9、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我院保证为每位毕业生提供负责的双向选择机会,对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将优先推荐就业单位。
答考生和家长问
问:贵院是属于什么性质的院校?
答:学院是由陕西省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所招学生全部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问:从媒体报道中得知贵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答: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进一步推进。在此之前,2006年国家已启动目前正在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全国有100所院校承担了建设项目。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引领我国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问:贵院在实施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中哪些专业是重点建设的专业?
答: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已正式批准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中的重点建设专业;同时批准分别以4个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以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商务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环境艺术设计、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等17个专业为支撑,形成4个专业群,通过重点建设专业辐射、带动整个专业群的建设与发展。
问:怎样填报贵院志愿?
答:陕西省的考生首先查阅陕西省招办的《自学考试报·招生考试特刊》(高考版)刊登的2015年我院在陕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专业代码等相关信息。然后将我院在陕招生代码8125及所报专业代码填写在机读卡高职第一志愿即可。学院名称填写为“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外省(市、自治区)的考生要以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专业代码进行填报志愿。
问:贵院只面向陕西省招生吗?
答: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是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面向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等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3100名(文史类1028名,理工类1112名,艺术类60名,单招147名,单独考试招生753名)。
问:贵院学生能否“专升本”?
答: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的规定,近几年来我院先后有大批学生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西北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西安工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榆林学院等本科院校学习。学院全面创造条件帮助报考“专升本”的学生实现继续学习的理想。
问:贵院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历来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学校统筹、部门协调、院系负责、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
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服务和安置工作。学院和全国4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及人才管理机构建立了长期的人才供需联系,与京津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渝经济区等地的著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订单式培养和联合办学协议,部分学生进校后就被用人单位选拔定向培养。学院建有“就业信息网”,与全国就业主管部门、各种专业人才信息网站进行链接,使毕业生能够方便、快捷的通过互联网了解全国各地用人单位的就业信息,并通过网上积极应聘。
学院还设有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门负责学院与企业的联系,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打包实习等为学生实习、就业开辟广阔空间,以满足学生实习、就业的需要,并逐步实现毕业生实习、签约一体化,真正实现实习、就业无缝对接。
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公认,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有些专业达100%,延长石油股份公司、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交通建设集团、中铁建工集团等一批知名企业陆续录用我院优秀毕业生。我院培养的毕业生已经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少学生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问:贵院在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了实现毕业生的顺利就业,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我院除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外,还特别突出在培养学生基本技能方面狠下功夫,注重各种上岗证书、资格证书及各种等级证书的考取工作。学院开办有汽车驾驶培训中心,设立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及普通话测试站。学院积极组织学生考取会计、电子商务师、造价员、监理员、网络管理员、网页设计师、导游、文秘、室内建筑设计师、ACAA、物流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师资格等各种职(从)业资格证书。通过各种资格考证工作,使毕业生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基本操作技能,走向社会后能很快适应工作岗位。进入第三学年后,学院全面创造条件组织陕西省及全国各地的用人单位来学院招聘,在就业高峰期形成了招聘会“单个不停、小型不断、随到随办、周周都有”的良好局面,保证了每个毕业生最少都能得到两至三次以上选择就业岗位的机会,使毕业生不出校门就能很快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单位。
问 :贵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奖励资助措施?
答:我院对贫困生和在校学生的奖励、资助种类多,额度大,覆盖面广,各类奖助学金覆盖率高达70%。截止目前主要有如下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科成绩奖学金。每一学期考试完后,学院都要评定奖学金,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科奖学金两种,优秀奖学金和单科成绩奖学金可以兼得,奖学金覆盖面可达45%。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属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特困生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享受面达到30%以上。我院从2014年开始,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在我院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
5、勤工助学。学院按政策规定每年从教育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优先申请参加。
6、毕业生求职专项资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等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采取个体指导、技能培训、专项资助、重点推荐等“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并发放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生。
学院地址:
老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一号邮编:710100
新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编:710038
联系电话:029-85646810 85647310
13399181487 13399181490
传 真:029-8564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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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址:www.spvec.com.cn
邮 箱:12831-zsb@163.com(招生办)
乘车路线:
老校区:乘坐地铁2号线或215、229、239、游9(320)、323、408、600、603、K631路公交车到“电视塔”下车,换乘905、917、923路公交车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可。
新校区:乘坐地铁1号线或4、10、11、16、33、41、103、603路公交车到“五路口”下,换乘240路公交车到“西安航空旅游学院”站下车即可。在陕招生代码: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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