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西安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1月17-18日,以国家督学、南宁学院党委书记夏建军为组长的国家督导检查组,对西安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进行了检查。国家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曹普选,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办公室主任席建中,西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郑震国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分别深入西安市莲湖区、未央区20余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实地查看。每到一校都认真查看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情况,详细询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建设及督学培训情况。检查组对西安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导工作,促进学校发展提出了建议。
西安市从2011年开始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去年,进一步完善了这项制度,全市共设立督学责任区181个,共聘任756名责任督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全面加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对全市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做了安排,市上统一设计了标牌,力求突出西安教育督导特色,标牌标明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各区县按照要求统一制作,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目前,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配备了责任督学,并在校门显著位置挂牌公示,实现了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
为了便于督学工作,西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印了《西安市教育督导工作手册》,制定了《西安市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单》,要求责任督学督导结束时,应向被督导学校现场反馈情况,填写一式三联记录单(第一联教育督导部门存档,第二联作为被督导学校整改依据,第三联责任督学留存),记录单详细记载了督导的内容、学校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并要求学校在7-14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督学报送整改报告。随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市教育督导工作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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