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2013年12月9日信息 题:上海市等30个地区成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
为进一步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30个地区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其中包括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海淀区、石家庄市、沈阳市、大连市、常州市、安庆市、抚州市、青岛市、潍坊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孝感市、宜昌市、长沙市、株洲市、广州市、深圳市、玉林市、重庆市北碚区、成都市、泸州市、贵阳市、玉溪市、西安市、银川市、克拉玛依市。
《通知》强调,各实验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做好实验工作。要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订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实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实验周期、进度安排和工作机制等,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通知》指出,各实验区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要求,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指标考查要点、评价标准和依据,开发评价工具,在区域内开展评价,进一步修改完善。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专业力量,加强对区域内实验区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实验区推进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要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发挥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l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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