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春节将至。在很多人还在为春运买票纠结的时候,一批人则面对着更大的难题——欠薪。辛苦血汗换不来应得的报酬,即便回到家又该如何过年?
有欠薪的,就有讨薪的。1月3日,甘肃日报大厦对面的一栋居民楼上,6个年轻人站到了楼顶的边缘,随时可能跳下去。他们都是农民工,已讨薪5个月,却一直没有结果。这令人揪心的一幕,也许是他们过年之前讨回薪水的“终极尝试”。这并不是第一例“舍命讨薪”,也不太可能是最后一例。干活拿薪,天经地义,为何在有些地方变得这么难?
这楼顶上的“风景”,是我们所无法想见的。
治理欠薪坎坷路
以重庆农妇熊德明向总理求助讨薪为标志,我国从2003年底掀起了清理欠薪风暴。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组数字反映出中国政府治理欠薪的决心与力度。
《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披露,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偿还建筑领域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32亿元。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11年,人社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为533.5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155.1亿元;
201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622.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0.8亿元;2013年前11个月,追发工资等待遇223亿元。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肖兴志说,如果说逐年增加的数字,反映出治理欠薪的成效;那么“欠薪入罪”则彰显了国家对这一问题“零容忍”的态度。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恶意欠薪”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039件,公安机关立案1423件。
“‘欠薪入罪’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闫宝卿说。
随着“欠薪入罪”威慑作用的发挥,以及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基金”等一揽子措施的实行,欠薪问题得到了一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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