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近期,西安科技大学开展了学术成果奖励政策修订工作,修订后《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已经颁布实施。
新修订的《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包括奖励范围、计分办法、管理规定、审核程序等六章28条。与以往学术成果政策修订工作相比,此次修订工作体现了五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增长原则,加大成果奖励幅度,修订后的奖励政策奖励幅度有较大提高,鼓励全体教工出高水平、高质量成果;二是坚持注重服务学科原则,充分考虑国家学科评估体系变化,将发明专利转化与应用情况、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等内容纳入奖励范围,以更好的服务学科发展;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充分把握学科差异性,充分考虑了理工类学科与人文社科类学科各自学科特点,确保各学科和谐发展;四是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确保奖励政策修订的科学性、严谨性,使奖励的成果即体现水平,又体现效益;五是坚持操作性原则,抓住政策修订的基点,从学校校情出发开展修订工作,理顺了学校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的管理体制,使出台政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便更好的推动学校学科健康发展。
近年来,西安科技大学高度重视学术成果奖励工作,2011年度,该校共奖励1400余项成果,奖励总金额近300万元。2012年度,该校共奖励成果1700余项,奖励总金额300余万元。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术成果奖励政策是指导学校进行学术成果建设,开展学术成果奖励的基础性文件,新修订的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必将在鼓励创新,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积极而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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