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培训机构“超纲教学”
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通知称,治理行动将整治以“应试”为导向的各类培训班。坚决清理和取缔违规举办的各种补习班、辅导班、兴趣班、提高班和特长班等,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在官网上向社会公布辖区内符合相关要求、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要建立“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登记的不得刊播散发。发布广告(简章)内容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由物价部门牵头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审查学费、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严肃查处无证收费和巧立名目、擅立标准、霸王条款、只收费不开票等违规收费问题;坚决纠正实际收费高于备案收费标准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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