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十七个法治宣传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西安市碑林区首个"少年模拟法庭开庭日"。
今天,"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正在全区74所中小学同时开展。今年11月中旬,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小学举办碑林区"12·4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碑林区少年模拟法庭开庭日"。"12"不仅代表了月份,同时也代表了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共12个年级;"4"不仅代表了日期,同时也代表了下午"4点",意即:每年的12月4日,全区各中小学的小学六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将于下午4:00准时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碑林区设立"少年模拟法庭开庭日",旨在通过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模拟法庭,让每一位在校学生在12年的义务教育阶段都能亲身经历三次法庭审判实践活动,使碑林区中小学模拟法庭活动从点到面全面普及,从"星星之火"到"全面燎原"。为保障该项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区委依法治区办从"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抽调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组成专门的法治专家小组,指导少年模拟法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理工大子弟学校100余学生及20位家长代表走进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少年模拟法庭走进省高院”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对神秘的法庭审判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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