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市民委(市宗教局)于3月7日召开了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学习贯彻中省市民族宗教工作有关精神,总结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各区县民宗(民政)局局长、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秘书长以及市民委(市宗教局)机关干部共69人参加会议。市民委(市宗教局)主任(局长)李社民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5年市民委(市宗教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了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开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总体呈现出省市领导更加重视、工作定位更加准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对外宣传更加有效的特点。
会议指出,2016年要重点做好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九项工作。做好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理清工作思路。二是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三是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四是坚持依法管理,突出教育引导。五是发扬孙悟空精神,展示良好形象。
莲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长安区民族宗教(文物)局等7个单位,围绕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6个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起到了示范引领、相互借鉴的作用;会议安排了分组讨论,为参会人员进一步交流思想、探讨问题提供了平台,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可。会议达到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凝聚共识、鼓劲加油的效果,获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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