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西安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合格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2日——27日12:00。
受理范围为具有西安户籍人员或驻西安高校在读研究生。办理条件为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在三年以内);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
认定程序分为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27日12:00。(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个工作日的8:30-20:00开放)。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点击页面中“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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