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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今日12时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2015-05-22 10:33  兵马俑在线

市教育局昨日下发《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今日12时我市学区划分将通过各区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办理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办理入学,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

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我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本市户籍,需回本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四证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学区登记注册入学

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注册入学。要切实杜绝因配合协调不力或处置解决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高校和其他国有事业单位所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执行市区县的相关要求,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落实好当地政府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

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今日12时学区划分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市教育局同时要求,从各区县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做好辖区义务段公办学校学区服务范围的划分界定,做到学区划分无盲区、无死角,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截至目前,全市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区县教育局将在5月22日12时通过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沣东新城教育局通过沣东新城管委会官网公布(高新区和曲江新区通过雁塔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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