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仍获刑2年半
寒假结束后,学生们返校发现宿舍被盗,纷纷报案。警方在查阅监控录像后,发现了几个可疑的背影,后经学生们辨认,秦明于2013年3月8日落网。
对于这几天的疯狂作案,秦明的解释是,一方面是自己想占小便宜,另一方面是自己精神压力过大,把偷东西当作一种解压方式。
秦明说,当时寒假放假前,他公务员考试失利,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同时文莉的父母感情出现问题、自己姐姐也在和姐夫闹离婚……他感觉诸事不顺。
“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身无分文,还想着给文莉买件好的春节礼物”,秦明说,那几天,他因为迟迟找不到工作,彻夜不眠、惶惶不可终日。
“我站在宿舍阳台,窗外灯火辉煌,我心头突然涌起20多年来我家每年春节的酸楚过往”,秦明说,当时人生的挫败感涌上心头,甚至有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也是这个时候,他看到了对面宿舍没有关闭的窗户……于是,选择继续盗窃。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秦明不服提出上诉,提出一审认定的盗窃现金数额有误、未盗窃单反相机等上诉理由。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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