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李清(化名)要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办理户口暂存,因毕业证书遗失需提供毕业证明书。办理过程当中遭遇新旧规定衔接“空窗”:留服中心表示已有毕业证明书不符合新规要求;学校却说新规虽然出现在教育部网站,但没有以文件形式下发,无法依此办理。就这样,李清奔走两个部门10趟依旧无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毕业生李清(化名)最近遇到一件郁闷事。
李清即将出国留学,想把户口暂时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留服)集体户口名下。办理户口暂存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可不久前小李的毕业证丢了。
根据教育部1988年出台相关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毕业证遗失不能补办,只能开具证明,证明和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李清回学校开好了毕业证明书,本以为可以顺利办户口了,没想到却是一通折腾。
据李清介绍,留服工作人员告诉他,今年5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对于毕业证明书有了新的要求,比如注明“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还要校长签名、编号等。通知已在教育部官网挂出来了,李清现有的毕业证明书不符合新通知的要求。
那按照新通知办理一下新的毕业证明书不就可以了?
但李清说,学校告诉他,通知是下发给省区市教委的,目前学校还没有收到这个文件,确实在操作细节上不太清楚,没法按照新的通知办。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