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时间喂奶
建议:保障哺乳假
“我的一些学生已经初为人母,我常常听到她们倾诉因为工作没有办法继续喂孩子。”市政协委员李静说,现在大多数女性都要上班,尽管国家进行了相关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如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但是现在城市化发展家庭和单位的距离较远,且城市交通拥堵,女职工若要返回家喂奶,光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不止一个小时。而且一些单位会以种种理由拒绝哺乳假。
对此,不少妈妈选择了“背奶”———即在单位将母乳挤出冷藏保存,带回家给宝宝吃。
根据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已有近300万“背奶妈妈”。
没地方喂奶
建议:单位设哺乳室
虽然相关法规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但是,在我们身边的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几乎还看不到母乳喂养室的存在。
如何解决上班族妈妈哺乳没有时间和没有场所的问题,李静建议可以细化相关的规定,来支持上班族妈妈们的母乳喂养。
“如哺乳假能不能有固定的申诉渠道,来防止用人单位拒绝女职工的申请。”李静说,如在公共场所的母婴室的设置,能不能细化到一个量,如公园、游乐园、商场、交通枢纽等孩子经常出入的地方,多少平方米必须设置一个,女职工多的单位,多少人应该设立一个。通过细化的方式来让法规落实到实处,而不是一个空泛的要求。“卫生间不适合母乳喂养或挤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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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婴室普及
在香港,几乎所有大型商场都设有哺乳室,里面设有尿布台,有些还免费提供尿布湿巾。迪斯尼的喂养区甚至还有宝宝厨房。台北母婴室更多,到2011年,台北市已设立368处哺乳室。
日本甚至将设立母婴室写进法律,韩国首尔的母婴室甚至普及到了地铁站。英国、加拿大、美国等西方国家在母婴室的设置上也基本有硬性规定,达不到标准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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