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掏空”的禁令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调查发现,当初有关重庆的政策有一定程度的误传,并非外界理解的全面禁收择校费。
事实上,重庆的禁收“择校费”政策有一个范围——“公办义务”。由于我国实行的是9年制义务教育,因此重庆禁收“择校费”只针对小学及初中,不包括幼儿园及高中。同时,非公办学校也不在禁收之列。
“重庆的禁收择校费政策只针对财政资金供养的公办义务教育这部分,但是各个学校都有联办学校或与民间资金合办的分校区,这些分校区就不在禁收择校费之列。” 一位不愿具名的重庆某名校高层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一位接近重庆市教委核心层的消息人士则对记者表示,这次重庆改革的决心很大,目前市内各名校的校本部没有一家敢于“顶风作案”,但他们都采用了变通办法,如重庆某暂时排名第一的名校,去年校本部有30多个初中班,今年只保留3个,其余全部转移到联办学校去了。
“在联办学校,因为有民资介入,不是公办学校,就可以收取择校费。同时转移过去的还有原有的教师,都原封不动地搬到了联办学校。”该消息人士称。
重庆市的中学名校中,多所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超过万人,被外界称为“超级中学”。
“超过万人”其实涵盖了学校本部、分校区、联办学校的总人数。按公开价格简单匡算,每所名校在校生所收取的“择校费”,应在2亿元至5亿元之间,按每年新增学生为在校生的1/6匡算,则这些名校每所每年可新增3000万元至1亿元的“择校费”。
重庆的小学名校,也多有联办学校,6年择校费通常为2万元至11万元不等。“择校费禁令”出台后,这些学校的校本部严格执行了新政策,均按划片入学收取学生。但由于划片入学的生源有限,禁收“择校费”后这些小学开班量均锐减——只是这些在本部减掉的班,又在分校或联办学校中增开。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禁收“择校费”后,各名校联办学校的“择校费”不降反升,如鲁能巴蜀中学的初中“择校费”标准,2012年时是3年4.5万元,2013年3月飙涨至6万元左右。
至于非义务教育的高中的“择校费”,则有市教委2012年8月的明文规定进行限价:市属市级重点中学或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高于5000元;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含企业办市级重点中学)每生每期不高于40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期不高于1500元。
但各名校的联办学校,同样以自己是非公办学校为由而“不在此限价之列”,在名校“禁收择校费”后继续涨价收取择校费。
“联办校”的灰色深水
那么,重庆的名校究竟有多少分校或联办学校?
重庆巴蜀中学官网显示,该校格局为三校四区:重庆巴蜀中学、金科校区、龙湖巴蜀学校、鲁能巴蜀中学,总占地340亩,总建筑面积25.56万平方米。其中龙湖巴蜀学校,占地25亩;巴蜀中学金科校区,占地40亩;鲁能巴蜀中学,占地163亩,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学生数不详。
重庆一中现有沙坪坝区校本部、大学城校区、渝北区寄宿学校、北部新区国际实验分校四部分。占地面积4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0万平方米,在校学生人数达9161人。
重庆南开中学的官网介绍显示,该校旗下有一所联办学校重庆南开(融侨)中学,由融侨集团投资1.4亿元人民币兴建。
重庆八中则有学校本部、宏帆校区、大学城校区、格致学校、阳光水城校区等几个板块,除大学城校区明确注明是沙坪坝区政府出资修建,格致学校是该校全资收购的学校外,其余校区未注明出资人。目前亦无公开信息显示该校在校生总人数是多少。
其它重庆名校也分别有一个或多个校区,该市小学名校也有分校区或联办学校。
重庆一位名校的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该校在校本部和分校区以及联办学校之间,班级的调配安排,教师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打通统筹安排的。重庆的名校与民间资本之间的合作,多是由民资方出资购地并建好校舍和硬件设施,名校投入品牌及师资等教育资源,双方通常各占50%股份。
这类合作中,民资方除在校董事会中占有席位及分享利润外,联办学校的日常管理通常都全权由校方负责,只是在招生中涉及地产商所售房屋的业主子女入学的部分时,由双方共同议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立学校是事业单位,无需进行工商注册,而私营学校则需要通过公司制进行注册。但目前从重庆工商注册档案中,查不到该市名校与民间资本联合办学的任何信息。
这些名校与民间资本各持股50%联办的学校,究竟算公立学校,还是民间办学,目前未有定论,事实上它们是左右逢源——在规避“择校费禁令”时,联办校区是民办学校;在工商注册时,它又是公办名校的分校区,无需工商注册。
本来,2012年6月,重庆曾出台《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禁止该市各名校通过将大部分班级转到联办学校的办法乱收“择校费”。该《意见》的第四条第四款明文规定:“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收费。
严禁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凡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做到独立招生和独立颁发学业证书的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所有政策。”
因此,重庆市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教育纪工委书记时琳琳2012年6月18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今后要择校,只能去民办学校。“有的学校分本校和分校,打政策擦边球,以公办招牌招收民办学校学生的行为,以后将严厉禁止。学校的性质必须清楚地告诉学生和家长。”“如果是民办的,就要按有关规定做到完全独立办学,才能按民办标准收取择校费用。”
但现在看来,这些“严禁”很难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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