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民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享“同城待遇”
10.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孤残幼儿给予生活补助。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在学前教育中班、小班就读的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孤残幼儿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11.实现中考考生体育成绩现场公布。为确保中考考生的体育成绩公平、公正、公开,从2014年起我市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公布方式将原有的与中考考试成绩同时发布改为现场公布,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在现场直接查询或打印体育考试成绩。
1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同城待遇”入学,办理所需资料由“四证”调整为“三证”。我市坚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区县坚持免试就近安排学位。在容量许可的条件下,学校无条件接收学区服务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入学。接收有困难的学校,由区县教育部门予以协调派位到其他公办学校。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原来的“四证”调整为“三证”,即户口簿、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父母任何一方的务工证明,取消原籍学校同意外出就学证明。每年5月中旬开始,家长持“三证”(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明)直接到所在暂住地区县教育局进行登记注册,区县教育局结合居住地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直接分派到公办学校就读。对“三证”不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先登记、后补证”的办法予以登记,确保每个孩子有学上。
13.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现场均可报名参加。网上报名请登录陕西省语言文字网(www.yuyan.snedu.com)进入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电子照片,前往西安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报名。测试工作全年每月均有安排,根据实际需求每月安排2-4次。测试及发证时间均可在网上查询或由工作人员电话告知。
西安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地址:未央区文景北路3号208室,电话:87270373 。
14. 开设西安社区大学市民课堂在线学习系统。市民有学习需求的,可进入西安社区大学网站(www.xacu.sn.cn)进行免费注册免费学习。
1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面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实施230所学校食堂项目建设,明年我市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简政放权
学前教育评估权利下放区县
16.将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估和学前教育机构考核评估下放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从2014年起,将等级认定中未入级园晋升三级园、三级园晋升二级园的认定权力逐步交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一级幼儿园认定工作仍由市教育局负责。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考核评估工作全部下放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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