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案频发,是教育的缺失?
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让孩子明白“内衣覆盖的地方,不容侵犯”。但调查显示,当前儿童对于“触摸隐私部位是侵犯者的错”,“将此事告知成人”等意识仍旧匮乏。
山东青岛,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河南桐柏,54岁教师猥亵女生;广东雷州,小学校长多次诱骗两女生,实施性侵……
2013年以来,经媒体报道的儿童性侵案多达几十起。更可怕的是犯罪过程中受害儿童所表现出的无知。某案件中,受害儿童特别喜欢狗,一个“叔叔”说,你把裤子脱了,我给你看狗,小孩就照做了。
今年9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发布的《女童保护研究报告》中认为,除监护不力外,受害人及其家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不足是导致性侵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部分受害者并不是监护缺失的群体,大量案件发生在邻里之间、师生之间,这与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及有关知识直接相关。
“国外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做得就不错。在被陌生人侵犯时告诉孩子可以摔东西,可以跑,答应的事情也可以不履行,讲解得非常细致且实用。”李银河说。
她同时表示,在未成年人强奸案件中,性教育缺失也是导致犯罪的因素之一,“当前很多未成年人强奸案便源于性教育的缺失”。
此外胡萍认为,日前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被指将成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利器,但依然没有建构一个系统,帮助受到性侵的孩子和家庭。“可以说儿童没有得到自我保护教育,被伤害后又没有得到有效弥补,很可怜。”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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