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男子与同事办公室亲热被炒 向公司索赔11万

2013-10-25 17:09  深圳特区报

东莞市厚街镇一家港资鞋业公司的已婚男员工汪某,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内与女同事一天发生两次亲热的“袭胸”行为。该公司规定,一旦员工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即时解除劳动合约不予任何赔偿。公司遂将汪某辞退。汪某不服,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和到法院告状,向公司索赔11万元。日前,经过东莞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工厂解雇汪某的行为合法,只须支付未发工资,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2012年10月15日,东莞市厚街镇一家鞋业公司已婚的汪某,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两次与一名女同事亲热,该过程恰好被公司的监控全程拍录下来。汪某的上司就此事找其谈话。但汪某并不觉得自己行为不当,反而态度相当恶劣。公司老板得知后,立即报警,并将汪某解雇。

汪某不服气,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工资等。

2012年12月,仲裁部门裁决鞋厂向汪某支付工资共计1.1万多元,没有支持汪某的其他请求。汪某不服,随后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公司,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未发工资等共11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汪某作为有妇之夫,于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两次与女同事亲热,有违社会公德,有伤风化。汪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法有权单方解除其与汪某的劳动关系,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013年3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汪某与鞋厂的劳动关系已解除,鞋厂应向汪某支付工资共计1.2万多元,驳回汪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汪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大学生用情侣简历高调求职 多数单位表示不反感

2013-10-25 15:01阅读

北大女博士生因误会“顺”走保洁员衣物

2013-10-24 15:01阅读

小学雷人练习册雷倒家长:一张床100米长

2013-10-23 17:01阅读

炒菜30年患肺癌概率高10倍?

2013-10-20 19:19阅读

3公斤先秦黄金饰品缘何埋在平民墓中?

2013-10-19 12:08阅读

汉中市在“全国微课程大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

2013-10-17 23:16阅读

借免费体验高价卖器械 卫生部门:属非法行医

2013-10-15 13:57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