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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书店蹭书看被撵出 书店称损坏太多伤不起(3)

2013-10-22 16:30  中国吉林网

网友观点:

多数认为书店可以收取“阅读费”

对于书店是否应该向读者收取费用,多数的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网友“地心引力”表示:自己有时也会去书店看书,经常会翻到一些被损坏的书,一些书已经被翻得“散架”了,一些书里好看的图片也会被撕掉。“书店想要采取‘阅读收费’的措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书店内的书被损坏,一定是需要赔偿金的,如果读者不付钱,那么这笔钱只能是从书店的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虽然认为书店收取“阅读费”是一项不错的举动,但她也表示,书店想要实施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

对于网友“地心引力”的这种观点,多数网友表示赞同。但也有少数网友认为,书店就是一个可以免费阅读的地方,不先翻看书的内容,怎么可能会去购买。网友“我的天”表示,书店要是采取看书收费的措施会让自己觉得心里很不舒服。“一进书店就需要花钱,这样我有一种被强制消费的感觉,会有一种压力,就没有平时去书店的轻松感了,书店也就失去了让读者前往并阅读书籍的兴趣了。”

专家建议:

读者应提高个人道德 书店加强管理

吉林省教育学院赵主任表示,在书店内看书的人比较多,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书价变得比较贵,而图书馆内的书又不是面向大众的;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书店内的书更新较快,许多新上市的书只有在书店内才能看到。“书店内的图书出现损坏是个人道德与书店管理的问题。”赵主任说,书商出书主要就是为了看,而这些书被看的同时不应该被损坏,人们应该爱护图书。

赵主任表示,人首先要对书产生一种敬畏,可能很多的人缺乏一种良好的看书习惯,这种看书习惯是需要慢慢养成的。读者读书对图书也有一定的损耗破坏,免费阅读有时会出现个别读者长时间占位,影响大多数读者的阅读方便。

“开放这样一个读书、看书的空间,就要树立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读者个人道德也需要提高,而书店内的管理也需要提高,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赵主任说。

他山之石:

山西晋中市新华书店有偿阅读

叫好又叫座

据记者了解,很多外地都实行书店收费。比如西安图书大厦有一个专为会员提供的300多平方米的书吧,书吧里陈列着许多畅销书,会员只需花费2元就可进入书吧,可以得到免费茶水或咖啡,还可阅读书吧中的书。

武汉青山新华书店的书香咖啡吧,读者只要消费茶水、饮料或食品,就可带入卖场中的书阅读,一次最多带两册,但看完可以再换。

山西晋中市新华书店在2000年12月开业时,书店员工参股购买了桌椅,由员工共同管理读书区域。推出了三种收费方式:3元一张的当日有效日票、30元一张的月票、50元30次的半年有效的座次票,三种票值一人购买,全家享用。这种“文化套餐”推出后,深受当地读者好评,运作三个月后,员工投入资金全部收回。半年后,晋中地区11家新华书店也先后效仿,开始了有偿阅读的尝试。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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