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曹普选到西安市碑林区何家村小学检查法制教育第一课工作。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曹普选检查何家村小学法制教育第一课开展情况
曹普选一行检查了何家村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何家村小学和碑林区关于开展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情况的汇报。他说,西安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工作扎实细致。何家村小学针对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通过法制教育课、法制小节目、法制宣传板报等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教育,效果很好。
曹普选指出,从2011年秋季开学起,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每年把秋季开学第一课确定为法制教育课,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社会反响良好。法制教育第一课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是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法制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对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观念,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曹普选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以法制教育第一课为平台,争取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同时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创造出新的经验,取得更大成绩。
西安市碑林区何家村小学法制教育活动现场
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石光华、西安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俊、西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黄启成等陪同检查。据了解,为保证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有效开展,陕西省教育厅组成四个检查组,赴西安市、宝鸡、商洛市及有关高等学校检查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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