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以“不出事、多出人”为总要求,积极探索,大力扶持,不断推动全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化机制改革,全面优化发展环境。紧抓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机遇,组织开展学习考察,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思路。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汉中市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办法》和《汉中市民办学校分类设置标准》等文件,建立了分级审批、属地管理的机制,切实落实了各级审批管理民办学校的责任。建立教育、财政、工商、人社等部门参加的民办教育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全面优化了发展环境。
二、加大引导扶持,全面提升发展实力。加强资金扶持力度,足额拨付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一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去年争取中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1240万元,支持补充教玩具、保教生活设施设备和校舍维修改造。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在民办中小学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餐”,落实了民办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免书本费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汉中龙岗学校、汉中实验中学先后有10名教师被评为省市“教学能手”和“名师”。将民办学校纳入“316”督导评估,强化日常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学科建设,促进规范发展和质量提高。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的意见》,将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全市整体规划,有力促进了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三、坚持依法治教,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认真执行《汉中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夯实审批管理职责,从源头上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落实招生备案制,严格审查招生资格、专业,严厉打击虚假招生广告行为。抓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对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进行专项督导评估,严格年检制度,规范收费治理,切实抓好民办学校安全工作。对21所民办技能类培训机构进行移交,对无办学资质的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近两年依法取缔139所无办学资格的民办机构。
四、培育典型示范,引导全面优质发展。目前,全市教育系统共有民办学校667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初中2所,小学4所,幼儿园529所,文化艺术类培训学校128所。汉中龙岗学校、汉中实验中学、勉县致远初中等一批社会声誉好、教学质量高的民办学校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了全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今年,汉中龙岗学校首届高考取得优异成绩,一本、二本上线率分别达87%、94%,3名学生考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增加了民办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张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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