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商洛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调研组,对7个县区教育管理机制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立足该市教育现状,紧跟教育改革发展现实需要,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相关文件,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监督规范教育教学行为4方面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悉,《规定》出台后,商洛市教育局将牵头制定中小学初任校长公开竞聘制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保证《规定》的顺利实施。
《规定》共6章35条,内容涉及三种类型:一是对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培训、考核和教育项目、学校安全管理、教育保障机制等已有明确规定内容,进行了强调和重申。二是对教师编制、教育项目及资金、学校公用经费拨付及管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及资金管理和教育优先发展问责机制等问题给予明确规定。三是对县区教育局长队伍管理、新任校长公开招聘、校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教师流转及师德师风建设等问题重新提出要求,予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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