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与“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规定一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其他要求与“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规定一致。
(三)开考比例。与“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规定一致。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应聘人员凭报名信息表参加面试,其他要求与“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规定一致。
(五)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4月30日至5月10日开展,具体时间及安排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电话告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招聘学校可增加初试环节。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根据需要可增加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计划于5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安排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电话告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未达到比例的,消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3:1。
(七)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同“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规定一致。
(八)体检考察。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其他要求与附件1岗位规定一致。
(九)公示。与“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规定一致。
(十)聘用。与“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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