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
按照西安市文明办《关于在“烟头不落地 西安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文明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为了号召大家争做城市文明的先行者,特此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理念的传播者。宣传文明理念,珍惜我们的生存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二、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自觉拾取所见垃圾并投入垃圾箱。
三、做文明风尚的守护者。敢于随时劝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以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城市美丽贡献力量。
四、一起学习垃圾分类:
(1)可回收垃圾。又名:无机垃圾、可再生废弃物、干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不可回收垃圾。又名:有机垃圾、餐余废弃物、湿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3)有害垃圾。又名:危险废弃物。如电池、废旧荧光灯管、化学品、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
良好的行为习惯始于点滴,集于细流,成于自我,贵在持久。我们相信,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是每个人的共同愿望,只要大家都从“我”做起,以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的实际行动共同建设干净美丽的文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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