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的通知》(陕考办[2017] 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西安市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一、申办条件:
凡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的考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档案材料不齐全、考籍档案中笔迹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采集或提供毕业证书照片信息,或本人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本科段资格(前置学历)审核者;
(8)档案信息有错误,未及时纠正者。
二、网上申报
(一)申报时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阅读申办毕业证书须知。
2.考生核对本人自然信息。考试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二代身份证上不一致(身份证号正常升位除外),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修改信息时间为:12月11日至22日(周六、周日休息)到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部101室)。修改信息完毕后考生方可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毕业证申请操作。考生自然信息出现错误将导致无法办理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
3.考生完成提交申请后,请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如有免考课程另须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
三、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周六、周日上班)。
(二)审核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
(三)审核程序:
1、考生本人应持“毕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采集毕业证书照片或提供电子版毕业证书照片(照片采集标准: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同时,领取资料袋并认真填写袋面上所需填写的项目。
2、对于申请本科专业的考生,照片信息采集后请先到“专科证书审验处”核查专科毕业证书(审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对于专科毕业证书无法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专科毕业证书上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另外附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
3、对于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应持打印的“免考课程审批表”及用于免考课程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免考课程审验处”核查免考材料。
4、以上手续完成后,到相应专业“资料审核组”核查课程。
5、集体单位统一申报毕业证书材料时,必须提前告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现场采集照片或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考生照片采集完成后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考生花名册(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统一上报资料;考生个人资料袋右上角须注明单位名称,左下角须注明考生申办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和联系电话。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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