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民政局、市脱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西安市2017年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家庭纳入资助范畴。
《通知》指出,2017年教育资助对象包括四类人群: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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