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发〔2017〕40号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7年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的
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基础教育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和编报普通中学分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市教发〔2017〕20号),各区县完成了初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的审核和上报工作。经我局审定,现将《2017年西安市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及招生学校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本计划下达后,区县及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并不得超计划自行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与学籍管理相结合,严格按计划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三、招生学校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超计划招生并收费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2017年西安市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2. 2017年西安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西安市教育局
2017年4月7日
(全文公开)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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