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事件,坚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发生,1月4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宣传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要求各地要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要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同时, 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在全省予以通报,对发生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坚决依法问责追究。(记者 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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