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行动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各区县教育局在接到红色预警行动通知后,组织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落实停课准备措施,并向辖区政府报备。在实施红色预警期间,各区县教育局督促各学校通过校训通、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提前告知家长做好实施一级响应停课的准备,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各区县教育局在实施停课前,要向市教育局上报具体停课实施细则,并对各学校落实停课预警准备情况进行督查。各学校门口要设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告示栏,明确预警级别和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经政府各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政府启动一级响应期间一律停课。(记者 邓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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