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省统考不合格不得参加校考
2017年我省高考艺术类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和播音编导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报考省内院校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省内招生院校)联考。表演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同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也可联合组织考试)。
拟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的考生,2016年12月21日8:00至23日18:00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专业课报名及缴费。12月28日8:00开始,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2016年12月31日在西北大学进行,由于应试地点分为两个校区,相距较远。请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应试地点。
拟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的考生,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安排 ,按规定程序报名。
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美术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统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合格的考生,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还应参加该校组织的校考;全省音乐类专业课联考合格的考生,拟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还应参加该校组织的校考。
省外院校在陕招收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招收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使用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使用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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