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教育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教育改革向纵深迈进,2016年9月21日,市教育局党委召开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务虚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颖科同志解读相关要求,部署安排工作。
会议指出,在过去五年工作的基础上,西安教育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新阶段。一方面,西安市承担着国家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以及陕西省教育改革试点等多项任务;另一方面,从2012年起西安先后启动并实施了以大学区管理制改革为重点“两改革两创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得到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但也面临着进入深水区、攻坚期,难度更大、任务更重的形势。《西安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西安教育的自主改革成为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市教育系统必须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奋力把改革推向深入。
会议指出,要深化改革理念。切实做到在“新”字上求突破,在“快”字上显神速,,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见成,在“特”字上出亮点。要认真总结五年来西安改革创新成果,树立起机遇意识,切实改变被动、等靠要的思想,以问题为导向,做到“人无我有”, “人有我优”, “人优我精”, “人精我特”。
会议指出,要深化改革内容。首先,促进教育均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看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生态环境优化的盼望,就必须看到改善教育生态环境的紧迫性,深刻理解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教育均衡推进改革。凡是能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都必须纳入到西安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体系内。其次,要着力增强教育公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持续深化在劳动分配制度、教育人事制度、考试招生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在不断增强起点公平的基础上,切实推进过程公平,从而真正实现结果公平。再次,提升教育质量。要抓住“学业水平、实践能力、综合素养”三个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会议指出,要深化改革举措。深化改革,必须精准发力,扭住关键。首先,要直面教育不均衡、大班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压力陡增、开发区学校建设提升、公办教师良性退出机制等焦点,寻求破解发展难题的举措;其次是寻求完善体制机制的举措,盘活用人体制、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完善校长和教师的考评机制;再次是寻求增强教育活力的举措。要把激发活力看作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条件,拿出激发校长办学活力和教师教学活力的举措。
会议指出,要深化改革政策。要在健全激励政策、建立容错纠错政策、完善追责政策这三个方面深化改革,要努力把提高校长、教师的获得感作为前提,要大力增强校长、教师勤于思考、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意识,要杜绝不想不干不担当、议事议人议事非的现象,把全体西安教育人紧紧凝聚在改革与发展的潮流中,激发每一个人投身改革的热情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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