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9日获悉,西安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开展“陕西省平安校园”、“西安市平安校园”评选活动。
每个区县推荐申报1所学校参加“陕西省平安校园”评选。每个区县推荐2~3所学校参加“西安市平安校园”评选。推荐“陕西省平安校园”必须是已获得“西安市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推荐“西安市平安校园”必须是已被评为区县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符合省、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各项要求。
在各区县申报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召开专家组评审会,结合各学校考核评估情况进行评审,在考核评估总分90以上的学校中确定推荐“陕西省平安校园”名单,确定“西安市平安校园”,并授予“西安市平安校园”称号。记者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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