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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2016-05-04 21:02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记者 秦骥)夏季即将来临,食品安全事故进入易发、高发季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馆等为集体用餐单位,就餐人数较多,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5月4日,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西安市将加强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就餐人员较多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凉菜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为重点环节,禁止集体用餐单位采购、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味等,严禁超负荷经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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