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月娟)西安市教育局近日通报了2015年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结果,27所学校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一年,并停止2016年招生。
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西安市教育局对市属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西安音乐舞蹈专修学院等9所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合格,西安大明职业学校等16所民办职业中学不合格,西安桑锐学校等2所民办普通中学不合格。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年检基本合格的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限期整改,经市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招生。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必须限期整改,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一年,并停止2016年招生。各区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中学和民办普通中学的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六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个人在特长生报名条件审查、专业考试、达成意向、录取等过程中不得加收考生任何费用,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招收特长生的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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