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正式公布我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陕西省将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在“十三五”顺利实施教育领域精准扶贫。
2017年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记者了解到,在实施贫困家庭就学子女精准资助方面,我省将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我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7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据介绍,这就意味着,原来仅在农村和城市低保学生中实施的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将在城乡所有初中小学生中实施。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向贫困高中生发助学金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我省将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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