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审计署在对周至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检查后,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周至县教育局在2014、2015连续两年被评为“西安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优秀等次”。2015年荣获“陕西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先进集体”。该项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有效实施。
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财政、卫生、审计、食药监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联动、学校运作的良好格局。周至县教育局健全了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工作任务,做到学期初有安排、学期中有检查、学期末有评估的管理模式。各学校均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管理,规范了操作,保证了有效实施。
(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1.食品安全管理。周至县教育局联系县卫生局定期指导学校卫生防疫,每年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常规体检,严把入口关;县食品药监局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督查,包片干部每学期对学校进行5—6次食品安全检查,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县教育局按照“领导包片、科室包校”的办法,深入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县教育局还统一制作了周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2个制度牌和公示栏。专门出台了《周至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加工、食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明确职责,分解责任,做到了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2.资金安全管理。一是膳食补助资金。周至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在建立营养午餐专账时,必须认真填写食品原材料登记、入库、出库、公示、留样等各类样表册,明确营养餐每天一记录、每周一盘库、每月一公示的管理模式,确保补助资金安全。二是市级奖励资金。2014、2015年,周至县2次被评为西安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优秀等次。县教育局制定了《周至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文件中将奖励资金分为优秀奖和补助奖两大类,分别制定不同的标准,将奖励资金全部下拨给工作好的学校,激励了食堂供餐学校工作积极性。
3.运行安全管理。我们对鸡蛋、牛奶、米、面、油等大宗食品进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发、统一配送。
(三)加强宣传,有效提高知晓率
每学期初,我们要求各学校召开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认真领会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要求各班主任、德育教师要以班会、晨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要求各学校在开学报名时,下发教育局统一拟定的告家长书,全县共计发放5万余份,各学校保存回执单留档,此举有效的扩大了营养餐政策普及面,使全县广大学生家长对营养餐政策的知晓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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