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教育项目顺利实施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校舍建设类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开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一般应在2年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对因规划编制不认真、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导致诸多问题的地方和学校,调减下一年度中省项目资金。
省教育厅要求相关部门明确目标任务,推动重大教育项目按期完成,首先要求各地要在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院校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分析确定每所学校办学条件缺口,全面客观编制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其次是要认真遴选年度项目,各地、各学校要结合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等因素,依据轻重缓急对规划内项目进行合理排序,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最后,各地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中省项目批复和资金下达后,校舍建设类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开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一般应在2年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类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发布招标公告,1年内完成招标采购,确保设备到货安装到位和投入运行;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于项目执行不力、整体进度缓慢的县(区)和学校,市级要加强重点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同时,各地、各学校一定要严格标准规范,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改薄”执行国家双月报制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普通高中改造计划、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执行省级双月报制度。
省教育厅将各地、各学校的项目执行和日常管理等情况督导范围和教育经费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通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测算、项目安排及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规划编制不认真、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导致规划执行过程中无法实施,或者工作措施不力、建设进度缓慢及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地方和学校,调减下一年度中省项目资金。(记者张潇 实习生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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