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招办获悉,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7日开始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符合《教师法》和陕教规范13号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笔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网上审核由市(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7日08∶00至9月13日18∶00。2015年笔试报名考试费暂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待收费标准确定后,需多退少补的部分由市(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退还或收取。
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www.ntce.cn网站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于11月30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将汇总的成绩复核名单于12月15日前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报教育部进行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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