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24号)要求,我局于2015年8月3——7日对全市13区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工作坚持全面性、发展性、激励性和社会性的原则,结合自评结果,经评委评定,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8月7日至12日共5天,如有异议,可通过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或86786617进行投诉。
西安市教育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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