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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多名毕业生遭单方解约 因未约定违约责任追责难

2015-06-09 15:54  华商报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毕业离校了,可是在这个时候,西安一高校的大四学生收到了用人单位的电话,“协议解除了。”

还有不到一个月毕业 接到解除协议的电话

昨日中午,西安某高校化学与化工学院2011级的学生向华商报反映称,他们2014年11月通过校园招聘会,和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签署了全国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工作职务类别为工程技术员。

这份协议书是一份三方协议,由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一名学生说,2014年11月8日,学生在合同上签字后,用人单位把这些三方协议拿回公司,签完后,邮寄给学生,学校签字盖章后,将其中的一份给用人单位寄过去。

让学生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昨日上午,用人单位人资部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打电话说,就业协议解除了,并让他们重新找工作,“我们是大四,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毕业离校了,在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一个电话就把就业协议解除了,让我们上哪去找工作啊?”学生们说,化学与化工学院的5名和该公司签署就业协议的学生均接到了相同的电话。

学生们说,因为早早地和用人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书,所以尽管随后出现很多就业机会,他们也没有在意,“要是早几个月这样,还能给我们缓冲的时间,我们还能再去找别的工作,可现在,怎么找呢?”

律师提醒:签就业协议 应约定违约责任

昨日下午4时许,该校化学与化工学院2011级的辅导员老师证实了此事,他说,用人单位此前也没和他们说过此事,和学生们也没有进行过协商,属于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听学生们说了后,他已经给用人单位打过了电话,得知用人单位的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能源行业受到多种原因的影响,生产滞后,这些毕业生去了也没有太多的事情,“说是为了不耽搁学生,才这样解除协议,我也给学校进行了汇报,随后会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正式的函。”

这名辅导员老师说,就业协议书上面,专门有填写约束条款的页面,但是学生们当时均没有填写。对此,学生们说,他们不懂此事,当时也没有获得指导,所以并未填写约束条款。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上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人资部工作人员,他称,早上的确给西安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打过这样的电话,但具体的情况,无可奉告。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就业协议的签订是很严肃的,如果说解除就解除,就显得太不严肃了。但是,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所以还不好追究用人单位责任,“这就提醒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要对内容进行把握和审查,学校也应该提示学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违约责任约定。”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edu.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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